国人13时间在休假,究竟是怎么一回事?
今天是2023年4月23日,星期天,距离五一小长假还有6天。虽然放假在肉眼可见地越来越近,但是估计很多打工人和我此刻的内心是一样MMP的,因为突然发现今天作为传统意义上的休息日,却因为那个5天的“小长
今天是2023年4月23日,星期天,距离五一小长假还有6天。虽然放假在肉眼可见地越来越近,但是估计很多打工人和我此刻的内心是一样MMP的,因为突然发现今天作为传统意义上的休息日,却因为那个5天的“小长假”还要上班。不仅今天,“五一”假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周六5月6日也要补班。就拿这个五一假期来说,具体流程是:连上6天班→出去人挤人→回来后连续9天时间只休息一天。曾经的中国就是这样的,几乎每个人的时间和空间都被死死地限制在一个狭窄逼仄的圈子里,每天的几点到几点应该去什么地方、去做什么,都是早早就安排好的。国人1/3时间在休假究竟是怎么一回事,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。
虽然放假在肉眼可见地越来越近,但是估计很多打工人和我此刻的内心是一样MMP的,因为突然发现今天作为传统意义上的休息日,却因为那个5天的“小长假”还要上班。
不仅今天,“五一”假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周六5月6日也要补班。所以加加减减下来,发现所谓的“放五天假”的实质只是“放一天假、调两天休、上六天班”。
为了一个名目上的“五一小长假”,付出的代价是毁了两个周末,大家一边期待着黄金周的到来,一边却又觉得心里膈应得慌。
虽说上班的实际时长跟“五一只放一天假,前后的周末正常双休”这种模式并无区别,但这届离内啡肽越来越近离多巴胺却越来越远的社畜们,对“延迟满足”这一套已经不感兴趣了。
天下苦“调休”久矣,每遇“小长假”,热搜榜前列必有“取消调休”的身影出没——现状就是如此,就算少放几天假,也不想要调休,我们线
调休越来越不受待见的直接原因,可以用一个新兴的理论来概括:“假性放假”。
说直白点,五一号称“五天小长假”,但实际上线天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,全是从你本来就应该享受的休假里薅出来的,其中的两天原本就是周末,另外两天则来自五一前后的两个周末,跟五一没什么关系。从本质上来说,小长假就像你的绩效工资,不额外付出点什么,是拿不到的。
就好比老板问我借了100万,月底发工资的时候给我发了一毛钱,同时把100万以“工资”的名目还给我,然后给我说:这个月你的工资超过100万了,惊不惊喜意不意外?
就拿这个五一假期来说,具体流程是:连上6天班→出去人挤人→回来后连续9天时间只休息一天。对于不少过单休或者大小周模式的人,跟没休息几乎没什么区别,光想想就觉得累。
事实上,“调休”、“小长假”什么的,曾经也不是没被稀罕过。90后到10后生长在繁荣昌盛的红旗下,可能不知道“单休”在中国的历史比“双休”要长很多,如今的996“福报”,一度也是广大劳动人民的常态。
刚建国那会儿,新中国百废待兴,几乎所有国人都全身心地一头扎进了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的热潮中。“多劳多得,少劳少得”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是当时最响亮的口号,劳动光荣,谁提休息,谁就是好逸恶劳,就是被私心杂念腐蚀了灵魂,就是公然自绝于人民。
那年头一年能休息几天?当时实行的是单休,也就是每周“上六休一”,一年按52周算,再加上元旦和五一各一天、十一两天、春节三天,一共59天。也就是说,一年5/6的时间里,大家都得不到休息。
并且注意,“休息59天”只是纸面上的一种最理想的结果,在那个火热的年代,大家都在争当先进,不提“为人民服务”这句口号的至高诱惑,就是单纯为自己着想,多挣几个公分,多拿一点工资,就逼着人天天都要投身高强度的生产劳动中。这一“光荣传统”后来在文革期间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:1967年,连春节假期都被撤销了,“根据广大革命群众的要求,决定1967年春节不放假;职工探亲假暂停执行,以后再补。”改革开放之前,一年能完整休满59天假期的中国人跟大熊猫相比,也不知道哪个更稀罕点。
曾经的中国就是这样的,几乎每个人的时间和空间都被死死地限制在一个狭窄逼仄的圈子里,每天的几点到几点应该去什么地方、去做什么,都是早早就安排好的。当时的人们如果没有证明和介绍信,连自己的村子都出不了。“旅游”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是只有在字典上才能见到的概念。大家在自己的居住地就能满足日常需要全部的衣食住行、医疗教育,没必要出去,也没时间出去。
电视剧《金婚》里,蒋雯丽扮演的文丽提到:她长这么大,只在上学的时候跟父亲出去过一次,去的还是就在隔壁的天津(她是北京人),其他任何地方都没去过——现在很多年轻人可能会觉得这个情节“有点假”,但这真的就是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真实情况的写照:大家除了干活,就是革命,放假、旅游什么的,那是“走资派”。
直到80年代后,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,无数外国人“走进来”的同时,中国人也开始向往着“走出去”。但是,意愿是有了,时间呢?
1995年,中国开始正式实行“双休”制度,大家从此过上了“上五休二”的生活。到1999年起,为了促进旅游消费,春节、五一、十一开始和前后的双休日拼成长假,这就是无数90后、00后童年中“五一七天乐”、“国庆黄金周”的美好记忆。
中国的节日虽多,但相当一段时间内放假的只有元旦、春节、五一和十一四个,并且后三个节日都能凑成“黄金周”。因此,当时虽然也调休,但频率并不高,大家普遍也都能接受。
但是,黄金周的集中出游也带来了不少弊端。1999年的第一个“国庆黄金周”,全国出游人数2800万人次,旅游业收入达到140多个亿。一连串火爆的数字背后,则是出行费用上涨、景点游客爆满等问题。因此,从2008年起,五一改为放假一天,被抠掉的那几天假期分配给清明、端午和中秋,“五一黄金周”就此成为陈迹。同年,调休制度也开始更广泛地实施。
无论怎么“调”,除掉周末,中国的法定节假日其实就这么多:春节和国庆各3天,剩下元旦、清明、五一国人13时间在休假、端午和中秋各一天,总共11天,这就是你一年能因为节日休息的总时长。各种“黄金周”、“小长假”什么的,都是“调休”的障眼法给你带来的错觉。
其实跟全世界年平均11.7天节假日这个数据相比,中国全年11天的法定节假日也算是赶上国际水平了,但如幽灵一般如影随形的“调休”,却让很多人的节日都过得很不爽。现在假期更分散了,调休也随之变得更加频繁。在“小长假”和“补班”之间长期的疲于奔命后,人们逐渐发现,这种“拆东墙补西墙”的放假,似乎并不能真正让人好好放松,反而会因为调休造成的前后连续上班,导致身体的越发疲劳和工作效率的低下。
人不可能先饿三天再一天连吃九顿饭,虽然这个例子有些极端,但它的本质,跟“先连上6天班再连休5天”如出一辙——前件给我造成了实打实的痛苦,后件却不一定能给我足以弥补的快乐。
有道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,五一之前的“连上六天班”之所以被广泛吐槽乃至成了很多人眼中的“恐怖大片”,主要是刚过去不久的清明假期衬托出来的:周一周二上两天班,周三休息一天,周四周五再上两天班就是周末双休了。虽然不过是多放了一天假,但这种模式的“上四休三”让一整周都变得轻松了不少,多出来的满足感也绝不是仅仅用一天假期就可以概括的。
因此,这个N年以来第一次没有调休的清明假期在民间好评如潮。很多人评价:“上两天休一天,接下来周四周五感觉精力充沛,工作热情度和专注度一下拉满,而且因为上两天班马上就又能放假,有了盼头,心情也好了不少。”以致于很多人呼吁:如果以后国家实行上四休三制度的话,就用今年清明这个模式,把多出来的一个休息日放在每周三。
但值得一提的是:今年清明节不调休并不是因为上面顺应民意或者从善如流,纯粹是因为这个清明节的时间太尴尬——刚好落在周中,按照传统的调休操作方式实在是无从下手,没法抠出来组合三天假期再让大众去刺激消费的机会。
再加上今年五一恰好是周一,完全可以和之前的周末自然衔接为三天的小长假,压根没有强行调休的必要,这就更加难免引发广泛的不满。大家所吐槽的其实并不是“调休”本身,而是这种机械死板的“为调休而调休”。前车之鉴也没过去多久,今年的春节的7天假期就是3天法定假日加上前后两个周末凑起来的。但正月初七初八恰好是周六周日,相当于明着告诉你过完年马上就得连上一星期的班,摆明了就没打算让你过个舒心的好年。
英国社会学教授在齐格蒙特·鲍曼在他的《工作、消费主义和新穷人》中,定义了一个概念“工作伦理”:“除非是为了完成更多工作而蓄力,否则休息也是不体面的。”正是出于这种心理,很多人才宁愿法定节假日少几天假期也不愿意调休,似乎这种情况下的放假才更能让人心安理得。
即使有了持续五天甚至更久的黄金周,很多人的假期仍然只能在眼前的苟且中度过,诗和田野,依然遥远。
近日,究竟是怎么一回事?,《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》公开征求意见。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痛经或者月经过多,申请休息的,给予其病假1至2天。
类似的“月经假”,且不说国外,在国内一些省份已有先例,而且不止是征求意见,是早已落地实施的政策。
2017年2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东省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就包括这一条: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立位作业的女职工,月经期间经本人申请,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。
早在2009年10月,国务院法制办就曾修订《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》,确立对于女性经期休养权益的保护。从2016年安徽出台相应的地方规定开始至今,全国大部分地区都陆续出台了相应规定。
账面上看,女性职工的休假福利确实越来越多了,但面对职场竞争压力和阴魂不散的性别歧视,有多少职场女性敢于轻易动用这种福利,不得而知。
2013年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国民旅游休闲纲要(2013—2020年)》,提出要保障国民旅游休闲时间,到2020年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基本落实。
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、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》和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等法规,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就有年假了。同时,“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,年休假5天;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,年休假10天;已满20年的,年休假15天。
除年假外,我国法定假日和周末休息日由改革开放初期的约60天增长到目前的115天,占全年的比例超过31%,再加上带薪休假,账面上看,国人每年有超过1/3的时间在休假,这在全球来讲也是中等偏上的水平。
到了实际操作层面,放假就身不由己了,多项研究调查显示,在带薪休假这个事上,中国劳动者普遍显得相当佛系,不争不抢,有就放,没有也不吭声。而用人单位在落实带薪休假方面,也普遍缺乏积极性。
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发布的《休闲绿皮书:2017—2018年中国休闲发展报告》指出,2016年北京城市劳动者有30.1%的人没有享受带薪休假。在这些人中,“工作太忙,没时间休”的占比达45.6%,“单位无带薪休假制度”“竞争压力大、担心失业”等原因位居其后。
《中国青年报》曾经做过一份针对4325人进行的社会调查,其中有50.4%的受访对象明确表示,所在单位从不实行带薪休假;78.1%的人认为,企业和员工双方不对等,员工没有话语权,导致难以落实带薪休假。另有55.8%的人则表示,与其对存在不确定因素的带薪休假的期待,不如增加集中的休假时间。
而市场导向,利润和成本控制压力更大的民营企业,岗位大多一个萝卜一个坑,往往更容易成为带薪休假落实不到位的重灾区。一方面,带薪休假减少劳动时间耽误工作进度还增加成本,企业当然不愿意执行;另一方面,内部竞争压力相对较大的民营企业里,员工更容易担心带薪休假会对自己收入和职业发展带来不良影响。
根据学者王友青对西安一批用人单位的问卷调查,国有企业、机关事业单位的实施情况最好,其次是外资、合资企业,实施情况最不容乐观的是民营企业,有高达63.42%的人没有享受过带薪休假。
而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还有一项要求:对于职工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天数,单位应该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三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。这方面的执行状况则更是马虎。
总的来说,带薪休假这事,用人单位执行不积极,员工有顾虑不敢休,政策上缺乏鼓励措施,监管处罚也不够有力。真要能执行到位,那反而是怪事。反正同样是受法律保护的休假权利,如果用人单位能让带薪休假打折扣,那凭什么要认真落实月经假呢?
跟男性职工相比,女性职工的休假需求显然更大——痛经什么的能忍忍,但要生娃的话你无法避免停工——产假一休就是几个月,何况现在还放开了二胎。虽然现在不乏丁克的独立职场女性,但绝大多数仍免不了要过这关。
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人口抽样调查数据,2015年的几个不同年龄段生育率情况如下:
不难发现,20-29岁这一段,是中国女性生育的绝对高峰期,所以任何一个用人单位招一个该年龄段的女性,都难免要考虑其生育对工作的影响。换你是HR,但凡有选择,恐怕你都不会选择招女性。
退一步讲,即便应聘的女性不打算生娃,也绝不会因痛经什么的缺勤,那么她跟一名男性职工的表现也并不会有太大差异——这又何苦呢?招个像男人的女人,干嘛不直接招男人?
女大学生遭遇就业歧视是个长期存在的问题。智联招聘发布的一份有效样本为128576份的《2017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》,其中调查对象中57%为男性,43%为女性。报告显示,超八成女性认为在就业中存在歧视,22%的女性认为就业中性别歧视现象严重,59%的女性认为在就业中存在一般性别歧视。仅有2%的女性认为在就业中完全不存在性别歧视。
另据《2016中国劳动力市场发展报告》显示,仅在大学生初次就业率上,近两年男大学生比女大学生要高10个百分点,女大学生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。同时,女性的劳动报酬也低于男性——2016年,男性大学生平均薪酬为4351元,女性大学生为3896元,两者相差495元。
同等条件的男女应聘同一个没有指定性别要求的岗位,女的已经要比男的更困难,那么在一个竞争激烈或者随时有人能替补的岗位上,如果男性职工休个假都不敢的话,女性职工只怕更不作他想。
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,本来招女性就已经老大不乐意,现在女性职工假期还越来越多,产假在延长,随时还可能请月经假。这样一来,招聘女性对用人单位来说确实越发吃亏。说用人单位歧视女性,用人单位大概也委屈——我们也要过日子的。
不能说政府和法律不保护我们的休假权,当你休假权被侵犯,或因此招致性别歧视,真去走法律程序的时候,还是能讨个公道的。
2014年,我国出现了首例原告胜诉的就业性别歧视诉讼,女大学生郭晶连续三次向一家烹饪培训学校求职,都被该学校以“限招男性”为由拒绝,因此将该学校告上法庭,要求学校向自己道歉并赔偿5万元。
郭晶从决定起诉到找律师到胜诉前后花了大概三个多月的时间,法院虽然判了郭晶胜诉,但学校只需赔偿精神抚慰金2000元,且驳回了郭晶要学校书面道歉的请求。
郭晶这种维权精神当然是值得提倡的,但对于大多数女性求职者,尤其是毕业季求职的女大学生来说,以性别歧视为由去打一场胜负未知的官司,短则数周,长则数月,期间费用还得自理,这维权成本实在是太高了。
因此当前大多数女性遭遇就业性别歧视的时候,第一反应大概不会是“法庭上见”,而是“此处不留老娘自有老娘去处”,根本无心恋战。
当前职场女性迫切需要的显然不是那种只能看看,自己又不敢轻易放的假期,而是已有个人休假权益的切实保障。但可以说,我国法律法规在女性平等权利方面的保护大多仍是原则性的规定,缺少具体的违法后果以及要承担的责任,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也低到不值一提,很难起到震慑效果。
在带薪休假不敢休,生娃还得看企业脸色的背景下,延长产假,痛经假和月经假,都只是镜花水月的福利。
参考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经验,想有效缓解单位企业用人的性别歧视,需要肉眼可见的激励和好处,加上容易落实的处罚措施。如对有女性员工放假生育的企业给予税费减免,或对男女比例不合理的用人单位予以处罚。
总之,想从根本上解决就业性别歧视这个问题,显然首先要明确一点:即给予职场女性照顾是应该的,但不应全由企业买单,否则类似的照顾政策必然难以有效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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